校纪发【2011】1号
各党委、各党总支、党委各部门:
2011年春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加强廉洁自律,做好厉行节约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高等学校的良好形象,现就春节期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治理奢侈浪费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2、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
3、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严禁在学校内部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
4、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凡违反规定的领导干部按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条规给予处分。纪委监察处举报电话:0710-3590312
襄樊学院纪委•监察处
201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