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郑重地向组织作如下廉政承诺:
一、廉洁自律,率先垂范。一是自觉执行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二是坚持慎独、慎微、慎言、慎行,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廉洁从政,警钟长鸣。
二、发扬民主,规范用权。坚决按制度和程序办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本单位、本部门的重要事项都经过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决不自行其是。
三、加强监管,守土有责。坚决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对责任对象的教育和监管,把党风廉政建设与自己分管的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四、改进作风,服务师生。以四提为抓手,严格按照治庸问责工作要求,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决不用自己手中的权利谋取私利,决不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五、遵纪守法,接受监督。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换届纪律、财经纪律,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的各项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按规定述职述廉,自觉遵守“八条禁令”,认真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
我将认真履行上述承诺,若有违反,愿意接受责任追究。
承诺人: 所在单位及职务:
年 月 日
(注:承诺书一式二份,签字后由纪检部门和本人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