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2013年12月26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曝光了襄阳市有关单位部门用公务就餐卡购置生活用品的问题,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
正值“两节”(元旦和春节)来临之际,为正风肃纪,做到“廉洁过节、文明过节、平安过节”,切实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省委《关于从严从实改进工作作风》的六条意见、湖北文理学院党员干部“五禁止、五加强”行为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做进一步要求如下:
1、元旦、春节期间,严禁学校单位部门之间同城公款吃请,不准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餐费;
2、严禁公车私用,不准利用工作或职务之便,借用、占用业务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
3、严禁参与赌博和各种“带彩”打牌活动,严禁参加由公款支付的营业性娱乐活动;
4、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
5、严禁接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收受业务单位礼品和土特产品,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
6、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精减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各类庆典活动。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纪委·监察处
201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