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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文理学院纪委召开纪检监察工作会议
来源:    上传时间:2014-11-28

2014年11月26日下午,湖北文理学院纪委召开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学校纪委委员、各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会议由学校纪委副书记王悦洲同志主持。学校纪委书记宋双伟同志首先传达了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精神和王岐山同志重要讲话精神、省纪委落实纪委监督责任会议精神和襄阳市纪委书记王铭德同志《在襄阳市深入落实纪委监督责任视频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在会上作了讲话。

王铭德同志讲话中指出,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我们要认真学习其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纪委要求上来,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结合工作实际,做好当前各项业务工作,及时谋划好明年的工作思路,把握好工作主动权。

王铭德同志讲话中强调,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严格落实监督责任,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业主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高举“监督执纪问责”的旗帜,为推动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监督”是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前提。落实监督责任是纪委必须担负的重大政治责任。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职责的准确定位是“监督的再监督”,是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情况开展再监督,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抓者、主责者、监督者的再监督。纪委的监督责任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二是维护党的纪律;三是推进作风建设;四是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五是强化党内监督。“执纪”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核心。执纪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行为。我们再执纪过程中,要依规执纪,用制度约束和规范办案行为,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必须重事实、重证据,用事实说话,务必办出铁案;要严格执纪,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要及时执纪,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反映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诫勉、函询、教育,防止小错酿成大错。“问责”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关键。问责是指纪检监察机关根据相关法律和党内法规,对党政领导干部承担职责和义务的履行情况,实施并要求其承担否定性后果的一种责任追究制度。责任追究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最后一道防线,只有严格的问责,才能传递压力。

纪委书记宋双伟同志根据上级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对参加会议的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三点要求。一要不断加强学习。认真学习党章和其他党纪党规,学习中央主要领导讲话精神,不断提升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二要明确职责任务。准确理解和全面把握“监督执纪问责”的内涵和要求,严明党的纪律,加大监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三要切实履行职责。以突出的能力、负责的态度、奉献的精神,履行自己的职责,坚决与腐败行为作斗争。

纪委副书记王悦洲同志在会上宣读了《关于聘任王正宇等23位同志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的通知》,并就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职责、权利、义务作了说明,就学校纪检监察工作深化改革目标任务、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的主要举措作了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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