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是: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监督执纪“第二种形态”是: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
监督执纪“第三种形态”是: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
监督执纪“第四种形态”是: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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