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二级党组织:
2023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细则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中央纪委《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严明纪律要求,强化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就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过节有关事项提醒通知如下:
一、严禁违规收送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卡、电子红包、名贵特产等节礼;
二、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组织参与公款支付的活动;
三、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等;
四、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以及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和娱乐等活动安排;
五、严禁公车私用、违规租车或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
六、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活动;
七、严禁“带彩”娱乐或参与赌博活动;
八、严禁酒驾醉驾;
九、严禁工作打折扣、搞变通,特别是在疫情防控、安全工作等方面不作为、乱作为;
十、严禁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全校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记“三个务必”、践行“三严三实”,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家教家风,力戒奢侈浪费。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把“严”的主基调贯穿始终,增强底线意识、筑牢思想防线、严守纪律规矩,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教育管理监督,提醒党员干部职工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严防“节日病”。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紧盯元旦春节关键节点,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对落实廉洁过节工作部署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者,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将追究领导责任。
预祝全校广大师生和干部职工度过一个安全、廉洁、祥和的节日!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2年12月29日